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近日公示CNAS-CI01-A001:202X《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)、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》等公開征求意見,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均為2021年10月15日。
各相關機構及人員:
為規(guī)范特種設備領域檢驗機構認可,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(CNAS)組織修訂了CNAS-CI01-A001:202X《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)、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》。目前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見稿,現(xiàn)于網(wǎng)上公示征求意見。如對該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議或意見,請?zhí)顚懜郊幸庖娬髟儽?,并?021年10月15日前反饋CNAS秘書處。
CNAS- CI01-A001 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
CNAS- CI01-A001:2018《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)、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》自實施以來,指導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)、壓力管道檢驗機構認可的申請和評審工作,規(guī)范相關檢驗機構的技術能力方面發(fā)揮了重要作用。隨著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)、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發(fā)展,以及認可相關文件和技術規(guī)范的更新,該說明不能有效指導相關檢驗機構申請以及認可評審等工作,根據(jù) CNAS 特種設備專業(yè)委員會 2020 年年會決議,需對其進行修訂,以滿足當前該領域檢測機構認可的持續(xù)發(fā)展需求。
2021 年初, CNAS 依托特種設備專業(yè)委員會啟動了了本能力說明的修訂工作。2021 年 8 月完成了對《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)、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》的修訂及修訂意見匯總整理,形成了征求意見稿。
在征求意見稿中,相對于 CNAS- CI01-A001:2018,除編輯性修訂外,主要技術變化為:
——在條款 6.1.1 中增加了表 1“關鍵崗位人員資格、職稱、學歷和工作經歷要求";
——在條款 6.1.2 中增加了關于檢驗人員中勞務派遣人員數(shù)量占總檢驗人數(shù)量的比例要求;
——在條款 6.1.3.1 中增加了表 2“檢驗人員工作范圍";
——在條款 6.1.3.2 中增加了人員持續(xù)培訓的要求;
——在條款 6.1.3.3 中增加了檢驗中如包含無損檢測活動,應滿足《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無損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》 CNAS-CL01-A006:2018 的有關要求;
——在條款 6.2.13 中增加了檢驗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的要求。
該文件修訂后,涉及CNAS網(wǎng)站認可說明類文件的變更,后續(xù)將統(tǒng)一發(fā)送給相關部門進行處理。有關評審員培訓將視情況進行,也可結合遠程視頻會議的形式開展。
雖然本準則的修訂,與無損檢測關聯(lián)性較大,與我們氣瓶中氣體含油,微量氧等項目的檢測沒直接聯(lián)系,但作為壓縮空氣檢測單位,我們隨時關注有關壓縮空氣相關的文件變更,以便我們在工作中更好的為客戶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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